聚丙烯酰胺本身本身无毒,因为它在进入人体后,绝大部门在短期内排出体外,很少被消化道领受入。大都商品也不刺激皮肤.
只有某些水解体可能有残存碱,当反复、持久接触时会有刺激性。其微量毒性来自残留的丙烯酰胺单体和出产过程夹带的有毒金属。PAM及其水解体是低毒或无毒的。
列国卫生部门划定聚丙烯酰胺工业产物中残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为0.5%---0.05%。应用于水的一般净化措置时,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饮用水措置时,需在0.0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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